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

稿件来源:研究生院 发布人:高级管理员

        根据《广东省2004届毕业生相片采集实施办法》(粤教高[2003]112号)及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的工作安排,我校2017届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即将开始,请相关单位按要求组织研究生及时参加。

 

    采集对象:

     1.预计2017年毕业(包括上半年和下半年毕业)的应届学历教育研究生; 

    2.延期至2017年毕业(包括上半年和下半年毕业)的学历教育研究生(延期至2017年毕业但已参加过相片采集的研究生可以不用再次采集)。

 

    详见://graduate.zbpttop10.com/g08g/g08g02/29146.htm